听说, 因为房价降了, 大批前期买房的人聚集起来, 要求退房。我支持“无良”的房产商, 房产商你们一定要理直气壮、一意孤行的拒绝这种愚昧的要求。
因为,之前房价涨的时候,没有人主动来补交差价;就算你们要求,业主们也会拒绝。当然, 这么说是开玩笑。如果签合同时候的价格不是最终的交易价格,那干嘛现在降的时候要结算呢,房产商们,你们可以等到房价涨的时候再和业主们结算嘛。(合同上有没有写明签字时候的价格是临时价格?)
我从感情上都不同情这些业主。房价太高是一回事,要求退房是另一回事。房价高有政府的、市场的原因,也有业主们的原因,业主们也不完全是受害者。要是觉得之前的价格不合理,你啊就不要买,买了就认,泪水默默的流, 苦水暗暗的咽。不要觉得自己亏,房价涨的时候你们不用补交钱嘛。